近日,冷水江法院民三庭成功调解一系列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为扶某等共计6人追回全部被拖欠工资共计4万多元。
扶某等6人(乙方)与被告某砖厂(甲方)于2014年下半年签订红砖《装卸承包合同》,以装红砖180元/万块的价格,由乙方负责装卸。装卸完工后,被告却以砖厂收益差、内部股东矛盾激烈等理由拒绝向乙方支付工资。扶某等人在多次催讨无果的情况下,为讨回自己的血汗钱,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这类涉民生案件,承办法官秉承优先办理、快速审结的原则,在接收这一系列案件后,立即与砖厂的法定代表人联系,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讲解,要求被告某砖厂尽快支付所拖欠工资。经过法官多方面的协调,被告某砖厂与扶某等6人达成和解协议,同意足额支付拖欠工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