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法院动态
驾校学员模考途中受伤驾考中心担责
分享到:
作者:李谋儒  发布时间:2015-11-12 10:54:59 打印 字号: | |

新化某驾校组织学员参加科目三的模考,驾考中心工作人员何某因驾驶小汽车超载与超速货车相撞导致学员段某、王某受伤。何某、王某将驾校和驾考中心告上法院,被告驾考中心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要求不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会支持这一诉求吗?近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服务合同纠纷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4114,被上诉人新化某驾校组织原审原告段某和王某及其他学员进行科目三考前模拟训练,并统一在娄底驾考中心处购买了模拟训练票,同日1410分左右,驾考中心工作人员何某驾驶小型轿车搭乘段某、王某等五人去模拟考试场地途中,在娄涟大道与李某驾驶的货车相撞,造成原审原告段某、王某受伤。市交警队做出了责任认定书,认定李某超速负主要责任,何某负次要责任。一审判决,驾考中心承担违约责任。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娄底驾考中心出售模拟训练票,段某和王某购买并参加模拟训练,服务提供者应为娄底驾考中心,新化某驾校并不提供模拟训练,也不是模拟训练的接受者,所以娄底驾考中心与段某、王某形成模拟训练服务合同关系,上诉人关于新化某驾校才是合同相对方的上诉理由不成立。段某、王某受伤系娄底驾考中心违背了服务合同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当由娄底驾考中心对王某、段某承担赔偿责任。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婧
娄星区法院涟源市法院冷水江市法院新化县法院双峰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