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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于律己 严以修身
——人民陪审员履职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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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群华(人民陪审员)  发布时间:2015-11-09 15:54:53 打印 字号: | |

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建立,是实现司法民主、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的充分体现,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必要表达。

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同时参与审判机关的案件审判,肩负着人民对司法公正的充分期待和无比信任,也充分说明了人民陪审员的职业是崇高的、神圣的,责任重于泰山。

人民陪审员要能圆满完成国家和人民寄予的厚望,就必须严于律己,严以修身,恪守职责。

坚定信仰,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人生价值观。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作为人民陪审员应当坚持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道路自信,时刻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坚定信心,努力开创公平正义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新局面。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在共同参与的司法案件审理中,必须切实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坚持公平、伸张正义,不办糊涂案、人情案,“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守纪律、讲规矩。人民陪审员要努力培养刚正不阿的品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堂堂正正做人,明明白白做事,干干净净履职,扎扎实实尽责,恪尽职守,敢于担当,坦坦荡荡是君子,鸡肠小肚是小人,不闹小圈子,不搞小动作,依法办案,依律作为。

重廉洁,除腐败。人民陪审员与法官一样要严守最高法院规定的“五个严禁”,决不能触碰高压线。要时时记住“谁办案、谁负责”这条红色底线。所办的每一个案件都必须体现公平正义,都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百姓是杆秤,是非最分明”。是否公正司法只有百姓说了算。守住清廉,耐住寂寞,远离腐败,才是正道。

《西游记》中的孙悟空有通天本领,能大闹天宫,一有错误也有如来佛予以“降伏”。任何“强者”,都不能忘记党纪国法这道“紧箍咒”,都要做到严于律己,严以修身,人民陪审员当然也能不例外。

 

来源:双峰法院
责任编辑:陈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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