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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六次闹离婚,法官调解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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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祥辉  发布时间:2015-11-05 15:04:39 打印 字号: | |

近日,杨丰(化名)与唐姣(化名)经圳上法庭调解,双方自愿离婚,至此,一场长达五年经六次庭审的离婚案件终于案结事了。

杨丰与唐姣于1999年在江苏省无锡市打工时认识并自由恋爱,200411月生育男孩杨景(化名),小孩一直随唐姣生活。杨丰系江苏省句容市人,唐姣系湖南省新化县人,双方在婚后的生活中因性格、习俗、文化差异等原因导致夫妻感情不和,20117月,杨丰起诉至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要求与唐姣离婚,唐姣要求杨丰支付6万元的小孩抚养费,杨丰不同意,法院判决不许离婚。此后四年,杨丰又四次向句容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未果。2015821,杨丰向我院起诉要求离婚,唐姣再次要求杨丰支付小孩抚养费,但杨丰以离婚后小孩随唐姣生活可能不再认他这个父亲为由不同意支付抚养费,经历了前五次庭审,双方积怨已深,情绪都很激动,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组织双方“背靠背”进行调解,从法理和情理方面全面释明父母对小孩抚养的责任和义务,逐步缓和了双方的矛盾,经过数轮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杨丰和唐姣达成离婚协议,婚生小孩杨景由唐姣直接抚养,由杨丰一次性支付小孩抚养费3万元。

 

 

来源:新化法院
责任编辑:陈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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