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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聚少离多情生变 出轨女子重婚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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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世琼 魏亚雯  发布时间:2015-09-14 09:42:52 打印 字号: | |

因丈夫外出打工,女子毛某与丈夫龙某长期分居,感情日渐淡薄,随后毛某恋上男子吕某并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最终毛某因犯重婚罪,被涟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2005年,毛某与龙某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并同居生活,次年两人生育一女,之后双方补办了结婚登记,一年后又生有一女。婚姻存续期间,龙某先在部队从军,2009年从部队复员后,一直在外打工赚钱。长期分居、聚少离多的生活使两人渐行渐远。之后,毛某与男子吕某相识,2013年初,毛某与吕某举行了结婚仪式,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期间,两人生有一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毛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生活并育有一女,其行为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构成了重婚罪。毛某不仅要受到刑事制裁,同时还要赔偿龙某精神损害抚慰金。最终,法院以重婚罪判处毛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赔偿龙某精神损害抚慰金4.8万元。

 

来源:涟源法院
责任编辑:陈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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