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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车不付维修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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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旭星 曾宪华  发布时间:2015-09-10 16:24:07 打印 字号: | |

2013年以来,扶祥(化名)所有的三台货车长期在杨刚(化名)开办的“林胖子汽车维修店”进行维修,到2014520,共计维修费用27000元尚未给付,扶祥于2014520向杨刚出示欠条,欠款金额为27000元。之后,杨刚多次催讨该笔欠款,扶祥一直借故拖欠。20158月,杨刚诉到法院,要求扶祥偿还欠款。

受案之后,主审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扶祥仍以各种理由拒付维修款,开庭审理当天,扶祥没有到庭应诉,法官依法开庭审理,法院认为被告扶祥将其货车送至杨刚的维修店进行维修,双方之间形成了合法的承揽合同关系,依法应予保护,扶祥修车之后拒付维修费显属违约,故缺席判决扶祥在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杨刚欠款27000元。

 

来源:新化法院
责任编辑:陈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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