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然而,
为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矛盾升级,新化法院立案后,承办法官上门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同时,邀请当地村干部参加。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侯祥赔偿侯锋医疗费用15000元。
法官提醒:我国的《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从该条文内容可以看出,只要饲养动物伤人造成损害事实,除具有法定免责事由外,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论有无过错都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加强对动物的管束,避免因动物伤人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