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陈某某等72人诉称,原告大多在七、八十年代参加教育工作,是“三证”齐全的合格的民办教师,教龄在10-20年之间。1986年开始国家逐年 “民转公”,解决民办教师转正问题,新化县教育局在八、九十年代以原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其他原因为由强行辞退,请求新化县教育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书面答复原告所要求的公开信息。
原告陈某某等72人诉称,原告大多在七、八十年代参加教育工作,是“三证”齐全的合格的民办教师,教龄在10-20年之间。1986年开始国家逐年 “民转公”,解决民办教师转正问题,新化县教育局在八、九十年代以原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其他原因为由强行辞退,请求新化县教育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书面答复原告所要求的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