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上学期间,经父母包办,未婚先孕,生下小孩后,立志继续求学,与丈夫分居近一年半终离婚。近日,经涟源市人民法院依法调解,解除了这一段从开始就注定不幸福的婚姻。
2012年5月,19岁的原告黄某在校学习期间,经父母包办,与同村的梁某相识。次年生育一个小孩之后,双方补办了结婚登记。婚后,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吵架,聚少离多,女方于是决定继续求学读书,于2015年元月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梁某离婚。
立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原告梁某生育小孩之后,因生活锁事及经济问题,夫妻经常发生争执,后原告离家外出,双方一直分居生活,而原告梁某为改变命运和前途,选择继续读书学习,执意离婚,经多次与被告进行沟通协调,最终调解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