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法院民二庭法官曾健华原是新化法院法警大队一名法警,今年2月16日经省高院准许,
这张结案登记表分别记载了案号、立案时间、当事人基本信息、结案方式、执行情况、社会效果评估等内容,在结案方式一栏中,标记为红色字体的表示“判决结案”,蓝色字体表示“撤诉结案”,绿色字体表示“调解结案”。社会效果评价一栏中,标记为红色椭圆图标表示“差”,蓝色椭圆图标表示 “一般”, 绿色椭圆图标表示“良好”,白色椭圆图标表示“待定”。
从这张特别的结案登记表可以看出,曾法官已审结40件案件,判决结案10件,撤诉结案5件,调解结案25件,另执行结案13件。在这张登记表上,他对所办案件的社会效果自评时,对其中缺席判决的10件案件,认为没有达到应有的社会效果,给予了“差”评,对调解与撤诉的30件案件,认为做到了案结事了,心理很满意,给予了“好”评。
这是一张特殊的登记表,客观地反映出了曾法官对工作的认真与执着,反映出了一个初任法官的高效与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