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化法院圳上法庭法官送法上门,成功调处了一起离婚纠纷。
原告俞某与被告龚某系夫妻关系。原告提出离婚后,被告不愿意离婚,同时请求法庭做调解和好的工作。法庭了解到,原、被告之间本没有太大的矛盾,因原告没有生育小孩,被告母亲对此心存芥蒂,婆媳关系一度紧张,2014年4月以来,原告一直在外打工。
2015年3月18日,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离婚。2014年10月,被告发生交通事故,腿部粉碎性骨折,行动不便,在姐姐家疗伤。法庭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在征得原告同意后,到被告姐姐家开庭审理,并邀请双方村领导到场做调解工作。调解中,法官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导原、被告双方相互理解和包容。要求在被告治疗期间,原告要给予照顾,同时也要求被告做好母亲的工作,积极帮助化解婆媳矛盾。经过反复劝解疏导,最终双方自愿和好夫妻关系。法官送法上门终于使得原、被告重归于好,双方当事人和亲友当场对法官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