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万宝镇村民黄某在与人聊天时得知组里早在2013年12月已将娄星南路征收量地的工资发放,可自己却从没领到过这笔钱。黄某遂找到身为出纳的堂侄黄某甲核对账目,发现有人冒名顶替他签字,黄某当即表示这不是他的字迹,黄某甲告知钱已由他妻子领走,但因当时他妻子在打牌,便由组内另一村民代为签字。但黄某的妻子及该村民均对此予以了否认。因两家曾经闹过矛盾,黄某怀疑黄某甲是有意不给他钱,便要求黄某甲将1 000元工资返还给他,而黄某甲则坚持认为他已经把工资给了黄某的妻子,双方僵持不下,最终闹得不欢而散。黄某一怒之下将其所在的组与堂侄告到了娄星区人民法院。
法院干警到组内给黄某甲等人送起诉书副本时,黄某甲表示很委屈,一定要应诉到底,还自己一个清白。而法院干警也从组民那里听到了该事件的好几个版本,说黄某妻子领了钱后输掉了不敢承认的有,说黄某甲没给的也有,但当干警要求他们出庭作证时,他们均以怕得罪人为由予以了拒绝。经调查后,法院干警发现本案因证据缺乏,证人不肯出庭做证,根本无法还原事实真相,而黄某及黄某甲是近亲,平日矛盾并不大,两人之所以走到这一步更多的是因一时气愤所致,而两个家庭本就因此事闹得很僵,若法院直接判决很可能将两个家庭彻底逼向对立面。为化解两个家庭的矛盾,成全两人的亲情,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法官找来族内老人,以“千金难换亲情,亲人之间应互帮互助,互相包容”为主线给两人做调解工作,最终两人握手言和,一笑泯恩仇,黄某也向法院撤回了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