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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几点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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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菊华  发布时间:2015-06-02 08:41:04 打印 字号: | |

201412月,经双峰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我有幸成为双峰县人民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上个星期人民法院派我和彭志春同志作为骨干人民陪审员参加了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培训班,学习了人民陪审员制度和民事审判、行政审判、刑事审判实务,还到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庭审观摩。时光飞逝,至今我从事人民陪审员这一工作已有一年,参审了民事诉讼案件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近20件,见证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完善,体会到了组织和人民对一名人民陪审员的高度信任和关爱,也感受到一名人民陪审员的责任和价值。通过一年来的陪审实践,特别是参加这次省法院的培训后,我有如下体会:

一 、学习,不断提高陪审员履职能力

在县妇联工作期间,我负责维权、儿少工作多年, 针对妇女、儿童、老人的权益受到侵害现象,主要学习运用了《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配合司法机关为妇女、儿童、老人权益受到侵害案例伸张正义。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到法院参加庭审以后,接触到了各种、各类的案例,自己深切感受到法律知识的欠缺,为了提高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的能力,利用业余时间通读了《人民陪审员培训教程》、《常用法律法规汇编》、《新编民法法律法规实用手册》等专业书籍,积极参加双峰县法院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学习,为陪审工作奠定了充实的法律基础知识。充分利用网络、传媒信息传播快捷、宽泛的有力条件,上网浏览各大网站、法院网站有关时评、论坛、观点、评论和案例分析,特别是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等栏目的内容,提高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在陪审工作中还经常向法官、律师以及其他从事法律工作的同志学习,对在庭审过程中适用到的法律条文用一次熟记一条,并能在理解该条文的内涵的基础上加以引申。珍惜每一次陪审机会,事先了解案件情况,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条款。在审判案件时认真做好笔记,对照法律条款进行分析和研究,认真总结审判案件的工作经验,提高审判案件的能力。

二、陪审,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权利

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我认为要和法官一样,热爱自己的职业。我在妇联负责妇女维权儿少工作十年,在接访、维权的过程中深深的感到受害妇女法律知识的欠缺,受到伤害时的无助。且妇联维权是软维权,平时深感无能为力,通过人民陪审员这一岗位,重拾维护公平正义的信心。根据我所在单位的工作性质,县法院安排我主要侧重在民事审判庭的陪审。主要是婚姻家庭纠纷和民事赔偿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等民事诉讼,也参加了两起未成年人犯罪的刑庭审理。在妇联负责维权工作时,我经常见到不少妇女不懂法律、不懂得收集证据而受到伤害又得不到保护和赔偿的例子。如蛇形山某村胡某,经常被丈夫殴打,既不懂得报警,又不懂得保存和收集证据,在离婚时得不到保护和赔偿。在近一年的陪审时间里,我积极为受害妇女争取权益。并且利用各种场合宣传法律知识,使广大妇女学法懂法,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在参加的两次刑事审理过程中,看到少不更事的未成年人由于一时冲动犯下错误,同样作为一个母亲的我尽自己的力量帮助他们正视他们的过错。小李便是其中的一个。小李,一个未满十六岁的孩子,由于盗窃罪被送上了法庭。我清楚的记得,开庭时,小李走进少年审判庭的那一刻,茫然无助不知所措的眼神,深深刺痛了我。多么年轻而单纯的眼睛啊,那稚气未脱的脸上仿佛写满了疑问,或许他不知道等待他的究竟是什么。我暗自惋惜,为他在如此灿烂的年纪犯下这样的错误而心痛。整个的庭审过程,法官在语气、措辞以及态度上都格外的和蔼,像是老师和小李耐心沟通,仔细询问了他的犯罪动机和过程。慢慢的小李的心情放松下来,开始敞开心扉。原来小李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因车祸双亡了,年幼的他跟随年老体弱的奶奶生活,由于长期缺乏管教,小李自上中学就开始厌学,迷恋上了网络游戏。由于没钱上网而萌生了偷盗的念头,先后几次盗窃当地商店。鉴于他认罪太度好,主观恶行不大,合议庭最终做出了二年有期徒刑的判决。庭审完毕后小李哭了,我就安慰他说,“人这一生免不了会犯错误,关键是犯错误之后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是怯懦逃避,还是勇敢面对,积极改正,作为一个坚强的人应该选择后者”。最后,小李表示会积极改造,坚强面对今后的人生。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在这一年间,有太多像小李这样的孩子在我的生活里留下了印迹,对他们中的每一个,我都与法官们一起尽心尽力的去挽救他们,真正使他们找准自己的人生定位。刑庭的法官常说:“陪审员来自于人民,代表广大人民行使权力,在这个群体中有很多优秀的专业型人才,陪审员是来自于人民群众的精英”。正是基于这种对人民陪审员的尊重,使得我们陪审员和法官之间的距离逐渐拉近,形成了相互交流学习的团队。在审理案件时,法官和我们陪审员相互研究案情,研读涉案的相关法条,通过面对面的交流、电话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沟通,探讨各自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相互学习最新的涉案法条,搜集法学专家的相关意见。合议时在审判长的鼓励下,我以一个普通人对事情对错的认知角度上谈自己对案件处理的看法。看到审判长的认真倾听,书记员的认真记录时,自己更增加了做好陪审员的信心。

三、宣传,履行人民陪审员义务

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人民法院工作的宣传,是人民陪审员义不容辞的义务。充分利用陪审员贴近群众、了解群众、与当事人在感情沟通上和心理交流有着天然的认同感,易于为当事人接受、所信任的优势。宣传县人民法院如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与公正地审判案件,没做陪审员之前很多人总以为法官都是高高在上,手握大权,盛气凌人。参与具体的案件审理,走近了他们才知道原来做一名国家司法工作者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容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在伟岸形象背后是长时间默默无闻,不辞辛劳的付出。法院工作压力之大,工作之繁杂,超乎大多数人的想象。司法审判工作一方面关系到国家司法机关、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关系司法的权威,另一方面能否得到公证的裁决是每一个社会成员的个体权益能否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关键。作为一个人民陪审员要重视司法审判活动所产生的重大社会效应,要积极配合院里的各项工作,正确行使权利,维护法官形象。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处理案件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减少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误解,减少隔阂,为创造和谐、稳定、繁荣的社会环境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我经常向同事、朋友、周围群众等宣传人民陪审员的意义,法官在对待案件的积极、认真、严肃的态度。还把在案件审理中接触到大量形形色色的案件,经常有意地利用会前或闲谈时间把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接触到的案例向周围的人进行宣传,以案释法,以此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

在人民群众心里,法律是神圣的,我自被选任人民陪审员后,始终以此为荣,倍加珍惜,为了这份光荣在为他努力工作的的同时,并用心维护他。社会上称人民陪审员是“无袍法官”,但是我在陪审工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对法官“五个不准”,严格要求自己。在陪审的一年里,也有同事、同学、妇女的受害者要求给他们说情,我都耐心给他们解释法院工作的严谨、法官执法的公平、公正,从而消除了对法官案件审理工作的片面理解 ,维护了法官形象。

一年来,自己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增强陪审工作的神圣感和使命感,做到不求索取、履职到位。 一年陪审路 ,真情洒天平。陪审使我丰富了阅历,增长了知识,更赢得了不少群众的信赖与尊敬。我常被法官们的工作热情、执法严谨所感染,使我对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充满了感情,也和法庭的同志们结下了深厚的情谊。

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代表人民,肩负人民的重托。他不是官,但这个职务我很珍惜。

来源:双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段丁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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