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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临时起意盗室友手机 获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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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珊珊  发布时间:2015-05-18 09:05:05 打印 字号: | |

近日,娄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男子临时起意偷室友苹果手机案件,当庭宣判对其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毛某与被害人肖某系朋友,毛某于2015227在娄底火车站时代广场大厦招待所开房住宿。28日凌晨2时许,肖某来到该房间睡觉,在该房间上网的毛某趁肖某熟睡之际,将肖某正在充电的一台价值2850元的苹果5S手机偷走。肖某发现后报案,公安民警在火车站附近的网吧将毛某抓获,被盗手机由公安机关扣押后返还给肖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毛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理。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娄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梁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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