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全面深化改革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从2014年7月 “四五改革纲要”核心内容的发布到2015年2月《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的出台,司法改革的大门早已徐徐叩开,法律人所追求的所尊崇的公平正义、民主独立的法治春天即将到来。但是,同改革的理想相去甚远的是,司法实务界尤其是法院却有不少法官以辞职来应对司法改革,似乎一夜之间,关于法官辞职的文章铺天盖地而来。
诚然,这与法院的工作环境不无关系,工作压力大、工资待遇低、晋升空间小等是法院系统一直都存在的问题。干着看似高尚而神圣的工作,实际过着蜗居而辛苦的生活,尤其是在司法公信力不断下降的今天,在官民矛盾日渐尖锐的今天,法官作为司法的最后一道关口,一直都站在遭受民众讨伐的风口浪尖,工作环境差,职业尊荣感低。都说选择了法官,便是选择了清贫、选择了孤寂、选择了无私奉献,法官,已不再是受尊敬和受追捧的职业。但是,既然法官待遇历来如此,这些不应该构成法官辞职潮的幕后推手,在辞职潮中推波助澜的,是改革推进者们认为司法改革在法院系统内对法官们的冲击。
《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是指导未来5年法院改革的重要纲领,对于改变当前法院不尽如人意的处境自然有相当积极的意义:法官由省级统管,有利于司法资源的统一调配、合理配置,法官的地域流动将不再如从前僵固;司法经费、法官工资由省级和中央财政统一保障,对提升基层司法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效果显著;审判管理的去地方化、去行政化,将让法官的裁判权回归到凭借理性、良知、经验、智慧判案的状态,在学校学到的、工作后期待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法官摆脱权力枷锁、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司法独立追求,也许即将实现…但是更多的法律人看到的是更细节的司改措施:员额制改革的到来,击碎了年轻法律人成为法官的理想,与其空怀梦想,不如另辟蹊径;立案登记制和以案件数量论英雄的考核方式,将使法官的工作量在短期内骤然上升,案多人少将会是一个愈加严重的问题;司法公开要求案件流程、案卷等材料都要向当事人公开,扫描上传的工作任务耗时耗力,工作任务愈加繁重;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更增大了法官的心理压力,更让年轻法官们对这个职业累觉不爱…因为看不到希望所在,于是,很多体制内的人开始探寻法院之外的市场前景,为谋求一个待遇高于法院、束缚却小于法院的职位而离开法院。
但是,作为法律人,不管是坚守也好,是辞职也罢,对于司法改革,是支持也好,是反对也罢,不管我们愿不愿意,改革的车轮都将碾过现在驶向未来。按照中央的部署,2013年启动的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重点集中在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个方面的内容。并决定在我国东、中、西部选择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贵州等省市先行试点,为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积累经验。2015年2月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其改革任务包括七个方面的内容: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优化人民法院内部职权配置、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法院人员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等,总共65项改革措施,在构建司法改革框架的基础上同时具体明确了每一个改革任务的目标。同时,以江苏为首的第二批11个改革试点省份也已经在2015年3月确定下来,将在今年上半年正式启动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届时,全国将有过半省份参与到这一改革的进程中来。不管有没有阻力,不管阻力有多大,司法改革已经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
既然是改革,就不会是隔靴搔痒,也不会是一团和气。改革者遭遇的挑战,必将是一场触动既得利益的深层变革,也唯有这样,才是真正的改革。在改革的进程中,改革推进者们如何考量自己的利益,摆正自己的位置,是改革成败的关键。如法官员额制改革,员额比例如何把握?法官的资格如何认定?已经在审判一线工作十来年的审判者,是否甘心退居二线做一名法官助理?如司法人员的分类管理,在分类管理情况下,由于审判岗位与服务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有差别,那么,非业务部门人员是否还能尽职尽责一如既往的付出?是否会出现非业务部门消极怠工的现象?等等这些触动改革推进者利益的改革都是关乎体制机制改革的关键,都是不可避免的。如周强院长说:“司法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我们要敢于打破各种利益藩篱,勇于向自身开刀,动自己的奶酪,敢啃硬骨头,敢当燃灯者。”而邹碧华,就是这样的燃灯者。他怀着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不计个人毁誉,把改革一步一步向前推进。“我不相信推不下去”是他在改革中的坚定信念,是让他无畏无悔走在改革最前沿的力量支撑。在推进司法改革的征程上,我们需要邹碧华这样的勇气和力量,需要这样的担当与坚守,邹碧华精神是我们在改革道路上审视自身的灯塔和方向。
学习邹碧华,就是要学习他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优秀品格。要全面推动法治社会的发展,就需要我们有改革的方法、有创新的精神和担当的勇气,创新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不竭动力,唯有大胆闯新路,才会有新突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改革责任担当,看准了的事情,就要拿出政治勇气来,坚定不移干。”在司法体制改革中,提升司法公信力是重中之重,为了实现看得见的正义,司法公开是一个主要课题。“建立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通过网站、短信、微信等多种渠道推送案件流程信息”、“加大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力度,建成世界最大的裁判文书网”等均是司法公开的明确要求。在这改革要求出来之初,邹碧华便以其敏锐的洞察力,带头领导上海高院互联网站的改版,走到了推进司法公开的最前沿。作为一个法官,对信息科技的接触是极少的,对高新技术的研究是吃力的,但是,他却有这样的信心和勇气,不畏艰难的学习、研究,满怀热情的切磋、商讨,在现有的技术上提出了诸多设想,在完善司法公开的课题上,终于硕果累累:他构建了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12368诉讼服务、律师服务等十大司法公开与服务平台,打造出全方位、多层次、互动式的司法公开与服务体系;主导推出了“互联网上律师服务平台”,实现立案全程网上操作;主导开发了“裁判文书智能分析系统”,在国内法院首次提出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裁判文书进行智能评查;除此之外,他设计推出的“法官业绩数字化评价”、“案件权重计算理论”等在国内外法院中都是最先进适用的信息系统。司法体制改革涉及方方面面,处处都有硬骨头,但是,只要我们能向邹碧华同志看齐,在继承借鉴的基础上,勇于开拓创新,终将超越固有框架的限制,开辟出新的天地。
学习邹碧华,就是要学习他牢记宗旨、公正为民的公仆情怀。习近平总书记说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体制改革必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在司法改革的过程中,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评判司法改革成效的标准。邹碧华,在推行司法改革的过程中,没有一刻忘记司法为民便民的宗旨,大到主体改革框架的构建,小到当事人的一个不满情绪,心系群众是他改革的指导方向。他知道人民群众只有享受到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体会到司法的便利与文明时,才会对司法的价值予以认同,所以他把以人为本的精神体现到审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和细节。当他发现很多当事人来到法院因得不到妥善的接待而情绪激动,最终加剧矛盾与法院形成对抗的时候,他便立即让相关部门编写了《群众工作接待规范场景设计65例》,这65例包含了立案、审理、执行、信访等程序的各个环节,大到群体人员在立案大厅聚集,小到当事人要求修改笔录,事无巨细,每个都列出了正确的做法,并予以说明理由,从而改变法院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老旧作风。他用实际行动,给司法为民做出了最好的诠释和改革。对当事人尚且如此,对年轻干警更是关爱有加。一句“一定要给我们的未来留出希望、留出空间”感动了多少年轻的法官们,面对如此深情的期许,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努力?邹碧华说:“改革,怎么可能不触及利益,怎么可能没有争议?对上,该争取时要争取;对下,必须要有担当,无论如何,都不能让那些在一线辛苦办案的老实人和年轻人吃亏”。对于这样的司法改革,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期待?
学习邹碧华,就是要学习他崇法尚德、坚守法治的价值追求。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保障。崇尚法律,信仰法律,是法律人的追求;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是公正裁判的唯一标尺。康德说:这个世界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感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法则。邹碧华说:作为领导者,要改变或引导人民,自己没有相当高的思想境界和理论修养,是非常困难甚至是不可能的事情。由此可见,作为法律人,作为司法改革潮流中的法律人,我们不仅要视法律为评判案件的唯一准则,尽职尽责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同时,我们还需要提升自我的道德修养,需要有坚持司法公正、践行司法为民的崇高职业理想。邹碧华,在他身为法官的年岁里,一直孜孜不倦的追求着法治的理想,他认为,法官只有掌握科学的审判方法,才能提升司法能力,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他在审判过程中,同时还将自己的调查、研究著书立作,以供年轻人学习和参考。他总结的《要件审判九步法》,将审判实践与理论思考相结合,将法律适用过程分解为9步,成为了法官的审判指南,在提高审判效率和质量上效果显著。连审判都有规范,有制约,更何况权力的运行。作为上海高院的副院长,邹碧华也一直是法治实践的探索者,他探索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科学管理院务事宜,将管理体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维护法院的威严与正义而不断努力。
学习邹碧华,就是要学习他乐于奉献、忘我奋斗的崇高精神。一个年仅47岁的法官,一个看似身体强健的国家三级运动员,却如落叶般飘落在寒冬,若不是不舍昼夜、废寝忘食的工作状态,又何致如此。对于法官、对于司法改革的事业,他是喜爱的、是热情的,他沉醉于法学专著、沉醉于改革设计,在尽情的完成着自己的华丽乐章。为了事业,忘了家庭、忘了自己,他用47年充分燃烧的一生,回应了时代需求,回答了社会迷惘,可是,他撑起了“大家的天”,却坍塌了“小家的梁”。在司法改革的潮流中,我们需要邹碧华这样积极推进、乐于奉献的人,也唯有投身于法治事业的建设、追求司法独立、追求公正为民,为实现公平正义的崇高理想而忘我奋斗,才不至于因待遇低而愁容满面、因工作累而抱怨连连、因改革利益的触及而踟蹰不前。我们需要这样的奋斗精神,需要这样的牺牲精神,但是我们也会因邹碧华的离去、为改革中痛失这样优秀的引潮者而惋惜,所以我们更希望,在后继的舍小家为大家的奉献中,在无怨无悔的付出中,我们依然能保全自己的身体,在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同时也能无愧于家庭、无愧于父母,这才是最好的状态。
通向正义之路,道阻且长,个人的力量终归有限,能推动事业发展的,是来自集体的合力。司法体制改革除了靠中央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和强力推进,还要依靠众多默默无闻的“邹碧华”,在改革一线大胆创新、担当责任。作为审判事业的耕耘者,法治事业的信仰者,我们应当以邹碧华精神为指导,以对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的无比热爱、对事业的无私奉献,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热爱事业,做司法改革的拥护者和积极的推进者。让我们坚持邹碧华未完待续的事业,让生长在春天里的邹碧华精神蔚然成风,让收获在秋天里的司法改革累累硕果,让我们共同期待和创造“信赖司法、尊重司法、支持司法”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