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法院动态
邻里互邀吸毒 三人一同获刑
分享到:
作者:李国林  发布时间:2015-04-23 08:54:51 打印 字号: | |

420,冷水江法院同时宣判三起容留他人吸毒案,被告人袁某、唐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被告人李某应犯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六千元。

被告人袁某、唐某、李某均系吸毒人员,也是住得不远的邻居。三人或为吸毒时更有气氛,或为对获取的毒品互通有无,经常相互邀请对方到自己的住处一起吸毒。自20146月至同年11月期间,被告人袁某邀请李某在其住处吸毒10余次,被告人唐某邀请李某、袁某在其住处吸毒10余次,被告人李某邀请袁某在其住处吸毒20余次。201412月,三被告人均被公安机关抓获。在抓获被告人李某时,还在其住处缴获毒品甲基苯丙胺10.1024

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人在住处容留他人吸毒,其行为均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均应依法予以惩处。被告人李某还非法持有毒品甲基苯丙胺10以上,其行为还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冷水江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梁成文
娄星区法院涟源市法院冷水江市法院新化县法院双峰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