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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开的“朝阳花”
---记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娄底中院民一庭审判员张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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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向伟 俞永清  发布时间:2015-03-20 09:37:42 打印 字号: | |

她貌美如花却平凡纯洁,在生命中最美丽的时间盛开,在最美的时刻与法律擦出火花,她平时被同事亲切的称呼为“小朝花”,她就是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张朝华。

人如其名,张朝华始终充满朝气,在审判岗位上书写着美丽的青春年华,在法院工作的8年时间里,她创造了一连串办案记录让她成为名符其实的办案状元。连续六年获得娄底中院“办案效率奖”、“突出贡献奖”,多次荣获“调解能手奖”,多次被评为娄底中院先进个人,两次立三等功,2011年被评为“娄底市政法工作先进工作者”,2014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坚强---万般艰辛不言弃

 

在娄底民一庭,张朝华不怕苦,不怕累加班加点干工作出了名。为了赶时间、超进度、超额完成任务,白天送达、开庭,晚上阅卷、书写文书,甚至利用周末看现场、组织调解,光节假日每年加班都在50天以上,“白加黑、五加二”是常有的事。2008年上半年她有孕在身,当时与爱人两地分居,独自在娄底,妊娠反应大,医生建议多休息,但她考虑到庭里案多人少,主动向领导提出不搞特殊,不减任务。有时因连续一整天开庭或研究案件,她的双腿严重浮肿。怀孕6个月时,检查发现胎儿有缺氧症状,医生建议她休息待产。可她每天还是照常办案,下班后到医院吸氧,一直坚持工作到分娩前1周才休假。产假后将小孩交给父母帮忙照顾,又一心扑在工作上。自20146月初,院领导在全院审判调度会上提出“大干678月,奋力提绩效”的要求后,朝华同志更是全力以赴,日以继夜,仅6月份就加班25次,适逢周末父亲60大寿,她当天赶回老家,吃过午饭后又匆匆赶往单位。当月结案25件,居全院第一名。

 

热情---为民解纷零距离

 

“对工作要充满热情,对人民群众更要饱含深情”。这是朝华同志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也是朝华同志常年以实际行动诠释的一名话。不管是多大的艰难困苦,朝华同志都终始保持着充沛的工作热情;不论是婚姻家庭纠纷还是劳动争议纠纷,朝华同志对前来打官司的人民群众都充满深情。“老百姓到法院打一次官司不容易,我不能让他们怀着郁闷而来,怀着苦闷而归,而是尽量要让他们怀着期待而来,裁着满意而归。”为了让打官司的老百姓满意,她时刻把公正放在第一位,把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的有效手段。她在工作中充分发扬了女性特有的细心、耐心和热心的优势,运用自己深厚的法律知识,充分发挥自己的审判智慧,许多矛盾尖锐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都得以调解结案,案件调解率连续六年在全院名列前茅。

2010年年底,朝华同志受理了一起雇员受害赔偿案。原告谭某在一审宣判后的第3天因伤势过重死亡,被告刘某以原告死后长期护理费等损失应核减为由提出上诉。情绪激动的谭家人将尸体抬到刘某家中,刘某一家只得外出避风头。朝华同志敏锐的意识到:该案如不及时妥善处理,极可能民事变刑事,酿成流血事件;且年关将近,天寒地冻,刘某80多岁的老母亲在外奔波亦可能出意外,应争取在年前调解结案。她马上向庭长和主管院长汇报,获得领导支持后又立刻赶往双峰与当地党委政府共商处理方案。先由政府出面劝说谭家人将遗体运回安葬,法院则就赔偿事宜组织双方协调。经过精心部署,朝华同志不分昼夜,不辞辛劳,将法理与人情并重的理念贯彻整个调解过程,让剑拔弩张的双方逐渐冷静下来。除夕那天,她与同事第3次顶风冒雪赶到当地村委时,双方终于签下调解协议,并当场兑现赔偿款。当除夕的鞭炮鸣响时,原告谭某家领到了赔偿款,在外流浪近1个月的被告刘某一家亦能安心回家过年了,双方都对朝华同志等办案人员感激不已。

2013年,朝华同志受理了一起交通事故巨额赔偿案。原告谢某被被告某铁路(集团)公司的车辆撞成植物人,一审法院多次调解未果,最后判定被告赔偿各项损失近200万元。被告方以原告可能随时死亡为由上诉要求改判按年支付相关损失;原告家属则扬言要将原告抬至被告公司堵门并联系新闻媒体进行报道。朝华同志在收案当天加班阅卷,迅速吃透案情,第二天与同事一起登门拜访找原告家属做工作,温言宽慰的同时向其解释涉案法律规定,在原告家属表示不再采取过激行为后又一步步说服其作好适当让步的心理准备。随后又赶往被告公司及保险公司找相关负责人做工作,辨法析理,援引类似判例,引导其站在伤者角度换位思考,敦促其主动承担法律和社会责任。经过20余天的反复协调沟通,最终合议庭提出的调解方案获得双方当事人一致通过,被告方在1周内主动兑现赔偿款,原告获赔150万元。事后双方对朝华同志的敬业精神予以高度评价和衷心感谢。

 

清廉---坚持职业操守不松懈

 

朝华同志为人正直,品格优良,始终坚守法官的职业操守,清正廉洁。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她始终保持极强的“免疫力”;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她总能巧妙地予以排除;面对亲友的“说情”,她能毫不犹豫地予以回绝。始终坚守廉洁底线不退寸步,多次拒收当事人的红包、礼金,请客不到,送礼不要,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在单位同事、领导和与其相处过的群众当中口碑甚好。清正廉洁已经成为朝华同志的一种习惯,一种职业品格,一种群众信得过的品质。

来源: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俞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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