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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情调解化纷争 当场兑现效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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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邓文超  发布时间:2015-03-18 10:30:42 打印 字号: | |

    “办案法官如此平易近人,为我们排忧解难,帮助我们知法懂法,真是群众贴心人。”

    “胡法官办案效率高、效果好,值得信任、称赞。”

    ……

    近日,在承办法官胡笑男的主持下,双峰法院民三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当事人握手言和,当场兑现了案款,不禁同时对承办法官的办案态度、办案能力交口称赞。

    2015年1月3,被告张某驾驶的重型货车行驶到井字镇黄巢村地段时,与停在道路上作业的吊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曾某的吊车严重受损,损失价值约94130元。经交警大队现场勘查,认定被告张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依原告申请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依法扣押了被告张某的肇事车辆。但张某以事故责任尚未确定以及未进入审理阶段就扣押车辆不合法为异议,对法院裁定不予认同,在承办法官送达有关文书时态度极其恶劣,拒绝签收。见此情况,承办法官知道,机械的依据法条、程序可能会加深被告对法院的误解,影响法官对案件的公正、中立审理,不利于案结事了。遂耐心向当事人解释法条、法理,以法释理,并以情理、事理多方面劝导,促其认识到自身的事故责任和赔偿义务。张某受其感动,终表示相信法官,相信本案在开庭时能够得到公平、公正审理。

    新年第三个工作日,趁被告方来电询问案件情况的时机,承办法官再接再厉,积极做通其思想工作,并趁热打铁劝说双方当事人下午来到办公室现场进行面对面调解。最终,双方自愿签署调解协议,被告张某当场支付了所有赔款。

来源:双峰法院
责任编辑:俞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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