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两提“为官不为”,痛斥懒政、怠政的现象严重影响行政改革效率和降低了政府公信力。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和任务,人民法官是实践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主体,当前,法院诉讼案件总量处在历史高位,法官年均办案数也在不断地刷新纪录,法官工作强度高度负荷,倘若法官因忙不过来或主观上的原因导致部分案件不能及时审结,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来说,则有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实属司法不公,这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所不容许的。因此,从思想政治、职业保障和奖惩等方面激发广大法官更加积极有为,更加高效司法,是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让人欣喜鼓舞的是,就如何进一步挖掘法官的工作潜能,刚刚出台不久的《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给出了明晰的答案,当下,我们广大法官要鼓足干劲,不辱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思想政治上,广大法官要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向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邹碧华同志学习,要学习他信念坚定、公正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良品质和职业操守,要学习他遇事不推诿塞责、攻坚不袖手旁观,主动投身到改革的历史洪流当中,为法治事业尽心尽力。
在职业保障上,按照人民法院深化改革的意见要求,为法官依法充分履职建立保护机制,建立与法官职业尊荣相匹配的工资待遇制度,切实解除法官生活上的“后顾之忧“,使广大法官卯足劲儿干事创业。
在奖惩上,诚如总理在报告中所言:对实绩突出的,要大力褒奖;对工作不力的,要约谈诫勉;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要公开曝光、坚决追究责任。对法官进行业绩评价是世界各地的通行做法,我们要根据人民法院深化改革的意见要求,建立符合审判规律的法官评价机制,完善评价标准,激励广大法官在新常态下有新的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