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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鼠狼”偷鸡被擒进“牢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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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段丁颀 石杰  发布时间:2015-01-30 09:31:05 打印 字号: | |

古有知恩图报门客钻狗洞入宫殿偷狐裘救得孟尝君留下千古美谈;

今有不务正业村贼趟黑夜入村庄盗禽畜卖予经销商获得刑法惩戒。

近日,新化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张某、杨某、何某涟源市、安化县等地村庄疯狂盗窃家禽家畜被判刑。

被告人张某、杨某、何某为迅速获取金钱,商量盗窃家禽家畜,约定由张某、杨某具体实施盗窃,何某负责开车接应。2014428日深夜至61日深夜,三被告人共在安化县铺坳村等2个村庄盗窃2次,盗得土鸡47只;524日深夜至71日深夜,三人共在涟源市排门村等11个村庄盗窃16次,盗得土鸡233只、山羊11只,此外还杀死3只羊。经鉴定,三人盗窃的家禽家畜价值达40947元。

新化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杨某、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其中,被告人张某、杨某具体实施盗窃,均系主犯;被告人何某负责开车接应和运输,系从犯。三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依法均可从轻处罚。故判决: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2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被告人杨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2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被告人何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8千元。

来源:新化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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