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冷水江法院民一庭开庭审理了一起被告未到庭的离婚纠纷案件,主审法官利用手机发送短信的方式成功联系上被告,使该案得以迅速结案,同时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钟某某(男)和黄某某(女)经人介绍相识,1998年在涟源登记结婚。2006年11月黄某某生下儿子钟某。婚初夫妻感情尚可,2014年5月,黄某某留下一纸条离家出走后,不与钟某某联系,又不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遂钟某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案件立案后,因被告地址不明,主审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告,被告的电话偶尔能打通,但一直不接听。临近开庭,法官考虑公告送达法律文书旷日持久,为减轻当事人诉累,试着发送短信给被告,简要介绍了案件情况,并告知其可能的法律后果。不一会,被告回复短信同意离婚。法官当即要求被告接听电话,在电话中,被告亦明确表示了离婚的意见,法官及时固定了相关证据。尔后,在调取被告手机号码的缴费记录,确认系被告本人后,主审法官依法作出了准许原、被告双方离婚的判决,案件得以妥善快速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