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保险条款的意思是这样的,你听我跟你解释下……”
庭审过程中,钟某坚称车辆与某达公司是挂靠关系,车主登记系二手车买卖人,每年都是直接把保险款和服务费给某达公司,请某达公司以公司名义帮其购买保险,但未签订任何书面协议且收据已丢失。某达公司则完全否认被告钟某所说事实。保险公司以双方签订的保险条款规定为由只承担30%的责任,其余责任均推卸给保险条款和法律条文均不懂的钟某。三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承办法官看在眼里,庭后主动对文化水平不高、长年在外开货车的被告钟某详细解说保险合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并耐心解答其疑惑。直到下午1点,钟某紧紧握着法官的手多次道谢离开后,孙法官才得以匆匆赶去食堂吃中饭。
其后,经仔细研究案情孙法官还了解到,被告钟某家境困难,除已发生事故的车辆根本无法支付赔偿款项,如仅通过一纸判决并不能将矛盾化解,反而可能会让矛盾激化,于是多次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沟通,从法律和实际现状的角度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几番劝解,双方当事人的态度渐趋转变,承办法官抓住时机,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某安保险娄底中心支公司在保险责任赔偿限额内赔偿四原告36000元,余下的医疗费、鉴定费等经济损失由被告钟某的重型半挂车抵作应支付的赔款,车辆由四原告自行协商处理,并从赔偿款中返还被告钟某16800元。至此,由一桩交通事故引发的4起连环案终于落下帷幕,不善言辞的钟某也不禁连连感叹:“自己真是遇上了一名好法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