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法院动态
市政协李和平秘书长一行到娄底中院检查指导民主监督工作
分享到:
作者:刘向伟 俞永清 李谋儒  发布时间:2014-11-21 11:22:44 打印 字号: | |
  • 座谈会现场
  • 娄底市政协秘书长李和平讲话
  •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讲话

1119上午,市政协李和平秘书长一行3人到娄底中院举行座谈会,听取市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员小组进驻娄底中院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娄底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一荣及办公室相关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民主监督员小组进驻娄底中院以来,通过观摩个案庭审、监督执行现场、参与司法调解、听取情况汇报、提意见建议等多种民主监督工作方式,背靠背了解情况,面对面交换意见,心贴心帮助整改,共向娄底中院转交群众来信或转述群众诉求10件,应邀参加娄底中院会议或其他重大审判执行活动共计8次,提出意见、建议3。实现了党委满意、派驻单位满意、社会公众满意、监督员小组满意的工作标准。

娄底中院为方便民主监督员开展工作,专门研究出台了《关于聘请司法监督员的规定》,主动把民主监督员全部聘为全市两级法院的司法监督员,颁发了聘书和证件,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履职方式,并要求全市法院积极协助、配合、支持司法监督员依照规定行使监督职权,认真听取意见、建议,答复询问,及时办理并反馈反映、转递的事项,对阻扰司法监督员履行职责,拒不接受监督或者打击报复司法监督员的,依照法律和纪律予以严肃处理。为方便司法监督员监督,规定司法监督员可持证直接进入全市各级法院旁听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并安排了专门的接访室请司法监督员广泛听取来访群众的建议和意见,提供当案件事人联系方式,请司法监督员随机走访,听取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等方面的反映。采取定期、不定期的形式,邀请政协司法监督员座谈,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真诚纳谏

座谈会上,李和平秘书长对娄底中院高度重视政协民主监督工作,为民主监督员依法履职积极创造条件,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对委员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及时办理和答复,给予了充分肯定。李和平表示在新形势下将不断完善和改进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相关机制,找准政协民主监督和法院工作的结合点,使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取得更好的实效。

刘一荣副院长首先对李和平秘书长一行来娄底中院检查指导民主监督工作表示感谢,他指出市政协派驻民主监督员小组到法院开展民主监督工作,有利于促进法院公正、廉洁、文明、高效司法,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全面发展。刘一荣副院长强调今后将建立与市政协民主监督的沟通与联络机制,实现政协对法院民主监督工作的常态化

来源: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谋儒
娄星区法院涟源市法院冷水江市法院新化县法院双峰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