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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身份证购买车票 助好友逃匿窝藏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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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兰思雪  发布时间:2014-11-17 08:22:30 打印 字号: | |

被告人成某某在明知他人犯罪的情况下,仍为他人提供身份证购买车票,助其外逃,不料触犯刑律,后悔已晚。近日,被告人成某某因犯窝藏罪被冷水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4615,涉嫌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犯罪的在逃人员李某某来到李某一家,称公安局正在抓他,准备购买火车票外逃。并打电话给被告人成某某,要被告人成某某帮忙购买火车票。后李某一陪同李某某坐出租车来到冷水江市轧钢岔路口火车票代售点附近与被告人成某某等人见面,李某某提出要被告人成某某将身份证借给他购买火车票外逃。被告人成某某在明知李某某系公安机关正在追捕的逃犯的情况下,仍用其身份证在该火车票代售点帮李某某购买了一张2014616新化到常平的火车票,致使李某某外逃,至今尚未被抓捕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成某某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帮助其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应依法予以惩处。被告人成某某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且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冷水江法院
责任编辑:李谋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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