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罗某某,关于被告陈某欠我10万元一案,通过您的关心和王法官艰辛工作,今天已按判决书全部执行到位,衷心感谢您!”原告罗某某与陈某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完毕后,罗某某发短信表示感谢。
“你拿了公务员工资,却迟迟不能执行,那你坐在这个位置是干嘛吃的?”该案执行法官王接丰想起当初执行陷入困境时当事人的愤慨仍略显无奈。
2010年3月,原告罗某某与被告陈某之父陈某民签订借款合同,并由被告陈某提供担保,后陈某民因患肝癌死亡,罗某某遂向陈某追偿,因争议诉至法院,双峰法院依法判决陈某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陈某为逃避债务外出务工,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执行均因陈某不在家无功而返,申请执行人罗某某气急败坏,遂生怨尤。
2014年4月,双峰法院执行局慎重研究决定,将此案被执行人陈某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广东天河区公安的协助下,将陈某追捕到案。被执行人亲属迫于压力,最后筹款促成案件执结。
“经过这次执行,我才真正理解到了你们法院、法官的不容易,以前是我说话没有注意言辞,王法官你不要介意,这个案子您确实辛苦了,也确实很感谢你!”该案案件回访时,被执行人仍满怀歉意的不停道谢,执行法官这才松了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