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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示范庭审引导法官办精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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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严文郁 俞永清  发布时间:2014-08-29 18:02:42 打印 字号: | |
  • 当庭播放和传递证据
  • 法警规范执勤
  • 庭审现场
  • 合议庭休庭评议

为充分发挥优秀庭审的示范引领功能,强化审判人员庭审中心意识,促进审判质量的全面提升。829日上午,市法院组织了一场刑事示范庭审。邀请了部分媒体记者和相关业务庭的审判人员参加了庭审观摩,对庭审进行了全程录音录像。

本场示范庭审由市法院刑一庭庭长曾文彬担任审判长,公开审理由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肖农军、何文珍贩卖、运输毒品一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肖农军为主贩卖、运输冰毒495.5801,单独贩卖、运输毒品47.0244、麻古45.9565,被告人何文珍参与贩卖、运输冰毒495.5801。为使庭审顺利进行,合议庭组织公诉人、辩护人召开了庭前会议,对庭审的相关事项交换了意见,对举证质证、非法证据排除如何进行达成了共识。庭审中针对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等进行了详实的法庭调查,并当庭播放了公诉机关提取的侦察机关提审被告人肖农军的监控录像,对证据收集合法性进行了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结束,被告人作最后陈述后,合议庭依法决定休庭,经评议,决定对本案定期宣判。

本次庭审示范活动,庭前准备充分,庭审思路清晰、程序规范、焦点把握准确、语言得当、时间分配合理,充分展示了审判人员娴熟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良好的法律职业形象。据悉,市法院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将在全市法院组织开展刑事庭审调查评比活动,通过领导示范开庭、组织庭审观摩、合议庭自评自查、专家评比点评等方式,评出优秀刑事庭审进行表彰奖励,并从中选出最为优秀的推荐参加全国法院优秀刑事庭审评比。同时,通过活动强化审判人员的庭审中心意识,总结推广庭审中的先进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促进庭审规范的工作机制,全力提高庭审质量,努力实现程序公正。

来源: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俞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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