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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男疑妻不检点 杀妻领重刑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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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菖青  发布时间:2014-07-11 17:57:55 打印 字号: | |

201479,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吸毒后怀疑妻子不检点、将妻子捅死的故意杀人案件。被告人徐某雄因故意杀死妻子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徐某雄因吸毒多次被行政处罚和强制戒毒,但每次事后仍继续吸毒,并怀疑妻子刘某桃行为不检点。2013917,徐某雄又一次吸食了毒品麻古、冰毒,精神又开始不正常,整天疑神疑鬼,怀疑妻子刘某桃与苏某有不正当关系。次日晚上,徐某雄睡不着,想着吸毒后便有人举报、家里柜子抽屉表面留有“陌生”鞋印,加上听说刘某桃和别的男人有不正当关系,越想越气,于是把睡着了的刘某桃弄醒,并质问刘某桃为什么要害他。刘某桃没做声,徐某雄遂持匕首朝刘某桃胸部、左手臂及左腋部等部位捅刺了几刀,造成刘某桃左侧开放性血气胸、心脏裂伤、左肺裂伤,失血性休克死亡。经鉴定,被告人徐某雄为精神活性物质致精神障碍,作案时处于精神疾病发作期。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雄采取暴力手段,持凶器捅刺被害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徐某雄吸毒后无端怀疑被害人不检点,并将其杀害,其应对故意杀害被害人的犯罪后果承担刑事责任。被告人徐某雄犯罪手段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该判处死刑,但根据徐某雄有自首情节等实际情况,对其判处死刑,可以不立即执行。法院遂做出上述判。

    据悉,被告人徐某雄与被害人刘某桃育有一子,仅三个月大,考虑到这一情况,故被害人刘某桃的亲属在该案中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徐某雄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来源: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
责任编辑:俞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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