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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江法院:借力司法救助 妥善化解涉诉信访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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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段文彬 刘聪  发布时间:2014-07-02 11:32:28 打印 字号: | |

近日,被害人李斌的父母李民初、段青连来到冷水江市人民法院,从执行法官的手中领到司法救助资金5万元,并从被执行人冷水江顺达运输公司领取赔偿款7万元,至此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涉诉信访执行难案得以顺利执结。

2012728,李民初、段青连之子李斌在上班途中被苏晚林驾驶的货车(该车挂靠于冷水江顺达运输公司)撞伤。受害人李斌经抢救无效死亡。因就民事赔偿问题无法达成协议,李民初、段青连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冷水江法院。该院判决:受害人李斌死亡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75.07942万元,由苏晚林在应当投保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付12万元,余款63.07942万元,由苏晚林赔偿44.15559万元,核减苏晚林已支付的19.25万元及冷水江顺达运输公司已支付的2万元,苏晚林尚欠34.90559万元,冷水江顺达运输公司在苏晚林应赔偿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该案经冷水江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苏晚林、冷水江顺达运输公司没有自觉履行判决内容。案件随之进入执行阶段,执行人员发现被执行人苏晚林因犯交通肇事罪,刚从看守所出来,无经济来源,加上先前赔付,目前经济非常困难,无能力履行判决。被执行人冷水江顺达运输公司靠每年收取挂靠车辆100元的管理费维持正常的经营,亦无能力履行判决。而被害人李斌的父母李民初、段青连目前年岁已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在案件一时陷入执行僵局中,李民初、段青连开始四处上访。冷水江法院综合考虑各方情况,于2013年春节期间积极为申请执行人李民初、段青连申请司法救助资金4万元,并要求冷水江顺达运输公司尽力支付赔偿款6万元。今年6月,该院再次组织各方当事人协调,并建议双方当事人本着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态度来处理此事。经多次协调,申请执行人答应放弃部分赔偿请求,法院也为其筹措部分司法救助金,被执行人赔偿一部分现金,该起涉诉信访执行案最终得以顺利地执结。

近年来,冷水江法院在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打造阳光执行的基础上,借助司法救助金化解数起涉诉信访执行难案,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爱。 

 

来源:冷水江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谋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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