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减刑、假释案件情况公示
(2014)娄中刑执字第369-747号
本院受理刑罚执行机关湖南省娄底监狱提请的对王明等379名罪犯减刑、假释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现将王明等379名罪犯的减刑、假释提请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4年6月16日至6月20日。如对罪犯提请减刑、假释情况有投诉意见,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地址:湖南省娄底市长青街东806号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电话:0738-8261434,邮编417000),投诉人需留下联系方式如姓名、电话号码及详细地址等,本院不接受匿名投诉。
附件:《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减刑、假释案件情况公示表》。
二○一四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