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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瘫伤者婚姻生间隙 上门立案法官解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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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洪山法庭  发布时间:2014-05-09 08:16:1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双峰法院洪山法庭通过上门立案,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截瘫伤者的离婚案件。

  当事人钟某于2007年因车祸受伤高位截瘫,自胸部以下完全没有知觉,已卧床7年。钟某受伤后,其妻朱某对钟某的伤情康复逐渐失去信心,夫妻之间矛盾渐生,后朱某独自外出务工,双方基本失去联系。钟某在赔偿款用尽后无力担负高昂的医疗费用,无奈之下便想变卖房产来支付医疗费。但房产系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故而委托兄长来到法庭帮其递交离婚诉状。

  因不能确定当事人本人的真实想法,法庭立即向钟某所在村的村支两委了解情况,并联系司法援助中心为其提供法律援助。428,洪山法庭庭长朱才新与干警朱稼煌驱车来到蛇形山镇,与当地村干部一起前往钟某的住处进行上门立案。见到卧病在床的钟某后,朱庭长仔细地询问了钟某的身体状况及真实想法,并到朱某的娘家,向其岳父母转达钟某离婚的意愿,朱某闻信后立即返家。通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朱某完全接受钟某提出的离婚条件,签署了离婚协议。

    当承办法官带着签署好的协议书再次来到钟某的住处时,钟某表示,法庭上门立案为自己服务,让自己十分感动,并对法院高效、便民的办案方式赞扬不已。

来源:双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俞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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