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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不遵守法庭规则擅自录影遭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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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邓双飞  发布时间:2014-04-23 20:30:16 打印 字号: | |

    2014421,冷水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苏某与郭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均有亲友到庭参与旁听。开庭之前,书记员宣读了法庭纪律,明确未经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察觉到坐在旁听席上的谭某好像在录像,经查实,谭某未经许可擅自录影。谭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庭规则》第九条的规定:旁听人员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庭规则》第十一条关于违反法庭规则人员处罚的规定对谭某进行了训诫,并对该录像进行了删除。

来源:冷水江法院
责任编辑:俞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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