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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法院:新年第一槌敲响电信诈骗犯罪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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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立新 李亚  发布时间:2014-02-12 15:13:51 打印 字号: | |

  210,双峰法院对一起电信诈骗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宣判,被告人谢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这是双峰法院刑事庭2014年新春佳节后敲响的第一记法槌,审结的第一例案件。

  2013102,被告人谢某和贺某(另案处理)在涟源市接到受害人李某打来的电话。谢某冒充是二手车买卖公司的老板和李某商谈车子买卖的事情,并多次与李某通过电话联系,催促其将购车款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中。108,谢某在银行ATM机取钱时被双峰县公安局民警抓获,缴获诈骗款359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买卖二手车事实,伙同他人骗取被害人李某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业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认罪态度和量刑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据悉,双峰法院近年来严厉打击电信及PS诈骗犯罪行为,对此类犯罪实行从重从严判决,做到当严则严。

来源:双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俞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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