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晚8时许,娄底铁路派出所将犯罪嫌疑人朱某移交给娄星区人民法院涟滨法庭后,法庭干警当即对其进行了讯问,犯罪嫌疑人对其涉嫌重婚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朱某系双峰县甘棠镇刘家村人,2005年与同村村民朱某立确定恋爱关系并开始同居生活,双方于2007年2月生下一男孩,2007年2月27日,两人在双峰县甘棠民政所补领了结婚证书结为合法夫妻。但婚后不久,两人就因家庭琐事发生了争执,争吵过后,朱某独自一人赴广东打工。在广东打工期间,朱某结识了同样孤身在外打工的娄星区石井镇居民彭某孝,并与他成为了“临时夫妻”。但在与彭某孝交往的过程中,朱某刻意隐瞒了自己已经结婚生子的事实。2009年6月9日,朱某随彭某孝回到娄底老家,两人在娄星区民政局正式登记结婚并举行了婚礼。2010年7月18日,朱某又为彭某孝生下一名女孩。
2012年年底,经过多方寻访,朱某立才打听到妻子已另行结婚的确切消息,并寻到了彭某孝的家中。直到此时,彭某孝才得知道朱某早已结婚生子。
去年5月,朱某立向娄星区人民法院涟滨法庭提起刑事自诉,指控被告人朱某犯重婚罪,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被告人朱某逃匿,拒不到庭接受审判,娄星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其作出逮捕决定,并移交公安部门执行,公安部门遂依法上网追逃。1月27日,回家过春节的犯罪嫌疑人朱某在列车上被铁路警方抓获。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