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诚感谢谭院长和执行局的干警,使我们的民事赔偿得以执行到位……”
2008年,申请人周某一家和被执行人李某发生冲突从而引发争斗,造成周某之妻彭某、儿子周某某受伤,法院判决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赔偿周某一家的损失。因被执行人李某尚在服刑期间,且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故而周某一家的损失一直未赔偿到位,案件一度陷入困境。
双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谭志强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立即召集执行局干警分析案情、研讨执行方案。执行局干警多次驱车前往被执行人处与其进行沟通协调,对其明法辩理,详细分析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及时了结此案将会造成的影响与后果。经过反复沟通,做李某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案件成功执结。
双峰法院始终秉承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一封文字朴实的感谢信,字里行间透露出的是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感激,更是法院对“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生动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