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打牌输钱后心生盗窃之念,趁机进入一住户家中行窃,共盗得财物价值2万多元。近日,该男子付某某被娄星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入室盗窃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付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娄星区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温馨提示:居民要切实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外出时,阳台窗和防盗门要注意反锁;家中不宜存放大额现金及贵重物品,更不要将身份证、户口本与存折、金融卡放在一起,以免发生入室盗窃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