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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召开全市商事审判工作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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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伟华  发布时间:2013-12-26 16:33:14 打印 字号: | |
  • 娄底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一荣主持会议
  • 娄底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建新讲话
  • 座谈会现场

1226,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商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传达贯彻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今后商事审判的工作任务。会议由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一荣主持,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建新作了讲话,民三庭庭长谢雄雅就当前商事审判工作中的法律适用问题作了专题讲座。涟源、新化法院作了经验介绍。基层法院主管商事审判的副院长、庭长以及中院部分庭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一年来,我市法院积极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作用,努力化解经济转型过程中的社会矛盾,妥善审理了合同纠纷、金融借贷纠纷、合伙纠纷、公司及股东权益纠纷以及企业破产等受经济形势影响而衍生的大量商事纠纷案件,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明显提高。20131月至201311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商事纠纷案件7065件,审结6486件,相较20121月至201211月,分别上升了24.10%20.71%

受市场竞争以及国家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影响,我市部分产能过剩企业破产、关闭,导致破产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增加;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收窄,非法集资和高利贷等非法金融活动抬头,导致民间借贷纠纷上升;受通货膨胀预期以及汇率浮动影响,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加大,导致合同违约纠纷大量上升等问题。今后我市商事纠纷案件将呈现数量不断增加、类型更加多样的态势,同时,随着商事审判领域的不断拓展,商事审判也将成为解决经济纠纷、规范市场秩序、推动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

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法院商事审判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深入理解司法公正目标的内涵和要求,以法治方式服务我市经济发展,二是坚持为大局服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三是强化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切实维护公正高效的市场交易秩序,四是全面加强商事审判队伍建设。

会议强调,我市法院商事审判法官要强化商事审判理念,把握商事审判的特殊规律,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法治娄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
责任编辑:俞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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