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中国古代法,就不得不说到礼。从西周时期的“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出礼则入刑,二者互为表里也。” 到儒家的引礼入律,春秋决狱,八议,准五服制度等等,礼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
中国传统文化以“和谐”为最高追求。要是把中国传统文化比喻成一个圆,社会的一切皆在其中,政治、经济、军事、法律、教育、道德、宗教等导师其中的一部分,各个部分相互依赖、密不可分。那么,我们可以说这个圆的核心就是“礼”。礼的精神在中国历史发展过程中从未消失过,礼所追求的“人伦道德”“忠、孝、义、节”直到现在也让我们无法完全割舍。在古代,帝王可以制定、变更法律,赦、令皆从其口出,帝王的衣食住行却要受到礼教的约束。
我们现在对礼法关系局限在立法思想与引礼入律的条款上,对礼的重要性没有足够重视。礼是古代法之根本和精义所在,立法以礼为指导,从该层面来看,我们传统法中礼和法的关系类似于西方法中正义与法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