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法院动态
货款久拖不结 法院判决清偿
分享到:
作者:龙瑞林  发布时间:2013-12-13 11:35:19 打印 字号: | |

  最近,双峰法院民二庭顺利审结了原告彭某与被告钟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20123月被告钟某因开店之需,与原告彭某签订《空调工程专用合同》并交付定金。之后,原告按被告要求为其店内安装了5台空调。被告以要求原告返还家电下乡补贴为由拒不支付货款。20128月,双方因货款催讨问题发生殴打纠纷遂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形成合法的买卖关系,被告理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因双方合同系工程专用合同,不符合家电下乡的条件,所以不应享有补贴。法院遂作出被告在判决书生效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

来源:双峰法院
责任编辑:俞永清
娄星区法院涟源市法院冷水江市法院新化县法院双峰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