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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相识闪婚闹纠纷  法官析理判决解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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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阳波  发布时间:2013-12-06 10:23:23 打印 字号: | |

  近日,双峰法院花门法庭成功判决了一起由于闪婚而闹离的离婚纠纷。双方当事人从痛苦的婚姻泥淖中解脱出来,重新开始了新的生活。

    20097月,舒某某(女)与李某某通过互联网相识,网络聊天三个月后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不久生育一女。在经过一年的共同生活后,彼此性格不和等矛盾逐渐凸显出来,双方常为各种琐事争吵不休,根本无法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此后,双方竟就此渐渐失去联系达二年之久,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今年10月,李某某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花门法庭承办法官接到案子后,通过询问与庭审,仔细了解了双方的具体情况,认为双方系闪婚,婚姻基础不固,婚后未建立起真挚的夫妻感情,双方分居逾两年,夫妻感情业已破裂,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双峰法院
责任编辑:俞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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