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位受害人先后向冷水江法院提起诉讼,承办法官经阅卷和联系当事人,发现调解难度很大。汤某为躲避诉讼不参与庭审活动,仅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导致难以进行调解。一些受害人对于责任认定划分认识不足,不考虑对方的实际履行能力及法律规定,轻率提出高额赔偿请求,受害人对肇事方存有怨恨心理,在心理和感情上不愿做出让步。此案件双方意见分歧较大,给承办法官带来了新的挑战。
经过开庭审理,查明有关事实后,承办法官采取逐个击破的方式,对于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一方,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疏导,平息安抚当事人的激动情绪,对肇事一方向其解释法律规定,指明其责任过错,努力为调解创造了有利条件。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该系列案子均圆满调解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