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法院动态
妙调小纠纷,化解大矛盾
分享到:
作者:刘军求  发布时间:2013-11-21 10:28:04 打印 字号: | |

    近日,双峰法院民二庭受理了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合同纠纷一案,通过主审法官的巧妙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握手言欢。

  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合伙购买了双峰县永丰镇境内土地一宗,随后原告王某、被告张某与赵某某等38人订立联建住宅定房合同。201013,原告与被告就有关遗留问题订立协议:房屋及附属工程维修等遗留问题由张某负责处理。同年7月,户主赵某因房屋漏水问题造成的损失向王某、张某要求赔偿无果,遂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张某、王连带赔偿赵某2055元。王某要求张某按照协议承担责任遭到拒绝,无奈之下王某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法庭。

    在开庭审理后,主审法官通过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到原、被告二人从事商业合作多年,因房屋质量的维修而生隙,导致双方缺乏信任,互不往来,进而发生争吵怄气,积怨甚深。在了解案件背后的真实情况后,主审法官与原、被告辩法晰理,耐心做思想工作,同时邀请与原、被告二人有多年合作的商业伙伴进行规劝,以期消除化解矛盾。经多方努力,最终原、被告达成和解协议,冰释前嫌。

来源:双峰法院
责任编辑:俞永清
娄星区法院涟源市法院冷水江市法院新化县法院双峰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