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化法院孟公法庭成功调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在法官的说服教育下,决定撤回起诉,被告也当庭表示,今后将把更多的时间花在陪伴妻子和孩子身上,好好珍惜这段来之不易的姻缘。
被告刘某系游家镇人,因家境贫寒,年过三十尚未娶亲。原告周某系孟公镇人,其父只生育两个女儿,故此要求周某招婿上门。2009年9月,两人在媒人的介绍下相识,双方商定由刘某入赘周家,同年12月,两人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良好,刘某将全部精力放在小家庭的经营上,闲时在长沙、株洲等地为人建房,周某则带着两个女儿在工地帮忙做饭,农忙时夫妻一同回家帮助父母做农活。2010年,两人先后建起了一幢红砖房和一个蘑菇种棚,家庭经济进一步好转。2013年8月,周某将两个女儿送到刘某父母处,一个人去了广东打工,打工期间,两人因小事发生争吵,因双方互不退让,双方矛盾越闹越大。2013年11月,周某回到孟公家中,与刘某大闹一场后,将刘某推出了家门。刘某多次请双方长辈调解,周某不为所动,坚决不准刘某上门,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孟公法庭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