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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证件、印章牟利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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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国辉  发布时间:2013-11-08 08:42:57 打印 字号: | |

   近日,双峰法院对一起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王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被告人王某从20125月份左右开始利用网络发帖,称可以办理各类证件、印章,并在网上留下联系方式。20121123,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王某,从其租住处依法扣押结婚证、离婚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各类资格证书等空白证件共132份。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认罪态度和量刑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双峰法院
责任编辑:俞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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