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双峰法院对一起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彭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2年11月份,被告人彭某欲从事非法出售银行卡以牟利,于是彭某在网上购买了10张他人身份证,又利用这些身份证到贵州同仁县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银行网点先后办理了20余张银行卡。
法院认为,被告人彭某以出售、为他人提供信用卡为目的,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数量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鉴于其认罪态度和量刑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近日,双峰法院对一起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彭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2年11月份,被告人彭某欲从事非法出售银行卡以牟利,于是彭某在网上购买了10张他人身份证,又利用这些身份证到贵州同仁县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银行网点先后办理了20余张银行卡。
法院认为,被告人彭某以出售、为他人提供信用卡为目的,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数量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鉴于其认罪态度和量刑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