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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给力,积案终究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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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段文彬  发布时间:2013-11-07 08:31:43 打印 字号: | |

“要不是周法官这么负责,我都不想理睬潘某某” 。近日,吴某某将执行款2.3万元交到冷水江法院执行局周四海法官手里,并掏出了自己愿意结案的肺腑之言。

潘某某与吴某某、石某、冷水江市某某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冷水江市建设局雇员受害赔偿责任纠纷一案,冷水江法院于20101021作出了民事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在该院多次协调下,石某、冷水江市某某钢铁公司、冷水江市建设局先后履行了自己的赔偿义务,但吴某某因家境贫寒,不愿承担赔偿责任。因吴某某的赔偿款一直未到位,潘某某多次到相关部门上访,其哥在部队服役,也向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反映,该部队向该院出具公函,请求加大执行力度。20114月,潘某某拿着农药瓶赶到执行局,威胁执行人员。为了尽快执结本案,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周四海、袁琳先后三次赶到吴某某所在的中连乡民主村,调查了解吴某某家庭境况及下落。经多方了解到联系方式后,周四海每个月定期与吴某某联系,询问他的生活情况,并告知潘某某目前下肢瘫痪的处境。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法官认真负责的工作精神终于打动了吴某某。最后,在该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吴某某支付了全部的赔偿款。

来源:冷水江法院
责任编辑:俞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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