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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法院诉前调解巧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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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成文 汪文娣  发布时间:2013-11-04 16:36:15 打印 字号: | |

    近日,涟源法院立案大厅焦急地走进一位大叔,气喘吁吁地要求诉前财产保全,冻结苏某在中国工商银行所存的50万元人民币。经了解,申请人吴某因被申请人苏某到期未偿还借款,多次催讨未果后,遂要求法院予以诉前财产保全。

    上午820分,立案庭值班法官接到申请后,迅速向庭长及分管领导汇报了案情。910分,二名法官前往银行将被申请人苏某的50万元存款冻结,并将裁定书送达到被申请人,通知被申请人当天下午来法院调解。1435分,双方当事人均已到场,在立案庭庭长办公室,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经庭长细致的释法、析理,被申请人终于意识到其拒不偿还借款的行为是违法的,当场允诺如数偿还其借款。1640分,在立案庭干警的陪同下,双方当事人到银行进行了清算,双方纠纷得以解决。

    长期以来,涟源法院强调诉前调解的重要性,并坚持“为民所想、解民之忧”的原则,从而节约了诉讼资源、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较好地维护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来源:涟源法院
责任编辑:俞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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