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娄星区人民法院快速调解了一起因雇员受伤赔偿不到位引起纠纷的案件,原告喻某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56岁的喻某受聘于某公司从事绿化工作,去年10月份的一天,喻某在汽车上卸树苗时左手被车门撞伤,该公司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后对喻某不管不顾,喻某出院后,又需在家休养,家庭没有生活来源,生活非常困难。在此情况下,2013年10月,喻某诉至娄星区人民法院,以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虽然该案涉案标的不足一万元,但承办法官并没有因此而懈怠,及时向被告送达了起诉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被告在收到起诉书后非常惊讶,并表示愿意尽快赔偿喻某的相关损失,希望不要开庭审理该案件。承办法官在了解到此情况后,积极与被告联系,促成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并促使被告在三天内将赔偿款支付到位。整个案件从立案到调解兑现不到十天时间,喻某的合法权益在娄星区人民法院的支持下得到了高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