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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载风雨情深 离婚诉求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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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晓兰  发布时间:2013-10-22 16:24:37 打印 字号: | |

曾某与颜某是一对有着21年婚龄的结发夫妻。和大多数夫妇一样,结婚初期,两口子原本恩恩爱爱,但在经历了诸多生活波折后,两口子心中隔膜愈来愈深,最终发展到闹起了离婚。
    1990
年,风华正茂的曾某与正值芳龄的颜某经人介绍认识,相恋2年后,两人登记结婚,后生育一儿一女,一家四口生活幸福美满。

然而,意外的发生给原本和睦的家庭蒙上了阴影。2010年农历5月,他们的爱子在池塘洗澡时,不幸溺水身亡。曾某认为颜某对儿子未尽照看之责,且颜某不反思己过,夫妻情已破裂,遂于20135月诉至娄星区人民法院,要求与妻子离婚。

娄星区人民法院结合采信的证据确认:曾某、颜某二人婚初关系较好。2004年,颜某患类风湿疾病后,生活不能自理,夫妻关系转差。2010年农历5月,其子不幸溺水身亡,导致夫妻关系更趋紧张。
  
法院经审理认为,曾某、颜某当初系自愿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虽儿子不幸溺亡,但并非夫妻任意一方之过。现其女儿已成家,彼此应当珍惜婚姻,维护家庭。加上颜某又患类风湿疾病,生活不能自理。身为丈夫,曾某应多体贴照顾妻子。因此,只要曾某放弃离婚念头,夫妻和好有望。鉴于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法院作出了驳回曾某离婚诉讼请求的判决。

 

来源:娄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俞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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