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苒,光阴似箭!转眼间我在法院工作已有两年多时间,有时回顾一下自己走过的这段时光,总觉得充满着许多的感慨。
至今还清晰记得,2011年8月29日那天,一个刚刚走出学校大门的懵懂少年,怀揣着要成为一名优秀人民法官的理想,踏入新化县人民法院这个神圣而庄严的地方工作,当时心里极其激动而自豪。那时,我是这样想的:人民法官应当是这样的,即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做人民群众之所求;时刻牢记自己的神圣使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那一天,我在新化法院接触了一些审判员、副庭长、庭长,也有幸见到了我们的院长,从他们身上,我均感受到了一种散发自法官身上的正能量——公平正义;同时,我还感受到了一种长辈对晚辈的关怀,温暖人心。
在法院工作的第一个庭室是审判管理办公室(简称审管办),审管办是人民法院的一个重要的内设机构,是人民法院专事审判管理的综合审判业务部门。人生第一个工作岗位,我非常珍惜这样一个学习的机会。在审管办杨斌辉主任耐心细致地指导下,我很快适应了这个新的环境。我至今还记得,第一天向杨主任报到的时候,杨主任跟我开玩笑地说一句话“我们审管办是管理法官的机构,审管办的工作人员是管理法官的法官”,这句话可能不全对,但对于一个还不是很了解审管办职能的新人来说,至少让我明白了一个意思:审管办是一个管理审判业务的机构。后来,我才慢慢知道了审管办在人民法院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诸如:案卷评查、司法绩效考核、法官执法档案管理等等。在日常工作中,审管办的具体工作体现为制作案件收结案信息台账、对每个已结案件进行评查打分、裁判文书上网、案件审限的监督和备案、进行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司法绩效考核指标的设置及完善、最优最差裁判文书的评比等等。总之,我认为,审管办的工作事关我院审判质量这一大局,具有全局性,在一定程度上培养了我的全局意识;同时,我在工作中能熟悉了解业务庭室办理案件过程中实体上或者程序应该注意哪些事项,怎么做才能提高案件审判质量,这为我以后在业务庭室从事审判业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12年11月,在院党组的安排下,我被分到了刑庭工作,并有幸成为了陈正桥庭长的徒弟。我想,有了在审管办一年的工作经验,对刑庭工作应该会不陌生,心里非常开心,憧憬自己能在一线办案部门发光、发热,历练自己。到刑庭报到第一天,陈庭长就给我分配好了任务:1、负责一个合议庭三名审判员的书记员工作;2、负责刑庭的调研信息工作;3、跟着师傅陈庭长学习刑事审判业务知识。在刑庭工作一周后,我发现刑庭工作不是以前在审管办想得那么简单,觉得要办好一个高质量的案件需要花相当多的功夫。程序上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实体上又必须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加上审理时间有限,案件与案件穿插在一起,有时真的会力不从心。所幸,我的工作还只是书记员工作和辅助审判员办案,加上师傅陈庭长悉心的教导,我学到了许多以前在审管办学不到办案经验,弥足珍贵。在各位前辈的教导、鼓励和自己的努力下,我很快适应了刑庭快节奏的工作环境,过得充实而快乐。我记忆尤为深刻的是陈庭长辅导我办案时专注的神情和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感触颇深,大到事关认定犯罪事实的证据、影响定罪的情节,小到一段文字的表述,一个标点符号的使用,都会跟我详细讲解。有一次,我和陈庭长对一个案子的定性在意见上产生分歧,各自寻找相关书籍来论证自己的观点,最终我的“纯理论”还是输给了陈庭长的“理论联系实际”,心悦诚服。在书记员工作上,我苦练打字速度,做好每一份庭审笔录,完成好文字方面的事情,做好审判员的辅助工作,与合议庭的三位审判员合作得非常开心。我平时保持一种多留心观察、多思考分析的习惯,对那些比较疑难、新颖的案件,我会写案例分析或者案件报道;针对刑事审判方面的一些新问题、新现象,我会写相关的调研信息,要是遇上感兴趣的切入点或者比较突出的司法实践问题,我就会撰写相关的调研论文。经过将近一年时间的学习与实践,我对自己的工作还是比较满意的,也赢得了领导和同事的好评。
2013年10月14日,院党组为了进一步锻炼新同志,将我们这些年轻人都分配到法庭去工作,让我们更深入基层,更贴近人民群众。我有幸分到了西河法庭工作,将在陈湘元庭长的指挥下工作。今天是我到法庭工作的第一天,陈庭长对我说:“小陈,我们一起去西河镇滑石集市上进行法制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以便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我欣然答应,并迅速将宣传材料、横幅等准备好。我们在集市附近摆放3张桌子,挂好横幅,刚开始老百姓还感到很新奇,不知道我们是做什么的,后来我们向老百姓讲明我们的来意,称我们是县人民法院西河法庭的工作人员,今天来进行法制宣传,发放《新化县人民法院便民手册》,让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配置和功能有一个详细的了解,熟悉整个诉讼流程,如法院的受案范围、立案举证指引、民事诉讼举证指引及司法救助等,提醒群众在诉讼中应该注意的地方。另外,我们还现场为老百姓提供法律咨询。一位姓张的大爷见到我们就战战兢兢地走过来,称自己的儿子上半年经媒人说媒与邻村一户人家定了婚,并给付了彩礼2.88万元,准备十一节结婚的,后来双方发生矛盾,婚也没结成,他想要女方退彩礼,女方无论如何也不答应,称自己没有过错,没结成婚,都怪大爷的儿子不懂事,脾气暴躁,大爷问我们他该怎么办?看着大爷无助的表情,我想了想,对大爷讲道:“你儿子和女方没有结婚,按照法律规定女方是必须退还彩礼的,你可以在找个时间和女方心平气和地协商一下,如果实在协商不好,到时来我们法庭立案。”大爷听我讲完后,觉得法律也支持他拿回彩礼,非常开心,客气地对我们表示感谢后,踉踉跄跄地消失在人群中。第一天到法庭工作就能用我所学知识为老百姓解决难题,我甚是欣慰。法庭工作就是这样,贴近生活,贴近百姓。这里虽然只是一个小法庭,小到一张饭桌就能坐完全部的人,但这里又是一个善用法律者的大舞台,一个善用法律者为基层群众定分止争、构建和谐乡镇的大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