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在工作中积极发挥职能、能动司法,针对因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影响,一些企业出现了融资和经营困难的现实情况,为该市企业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近日,该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涉企经济纠纷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2年12月,龙某某借款114.5万元给涟源市某煤矿,用于技改经费与煤矿日常经营周转,双方约定月利率3%,按季度付息。后涟源市某煤矿因资金紧张而未按期履约。双方因欠款的归还问题发生纠纷而结怨,虽经多次协商、多方调解,但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龙某某一纸诉状将涟源市某煤矿及数名股东起诉至涟源市人民法院。
法院依法受理后,该院民二庭负责人和承办法官经过认真审查发现,该案的事实较为清楚,只是涟源市某煤矿资金确实紧张,目前无力偿还。如果简单地依法进行判决,将很可能导致涟源市某煤矿倒闭。为了充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做到司法为民,该庭负责人和承办法官利用合适场合不厌其烦地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思想工作,有理有据地对他们进行利害关系分析,抓住有利时机组织他们进行调解,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法官的辛勤工作得到了当事人的理解和好评,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